最晚72歲還清 遭譏「延緩死亡」

 

【綜合報導】總統馬英九昨公布三大就學貸款放寬項目,明年二月一日起,將放寬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弱勢學生就學貸款還款條件,還款期限從一點五倍延為兩倍,申請緩繳門檻從月薪不足二萬五千元放寬為不足三萬元,另提高弱勢學生每月可申貸的生活費額度,預估十萬人受惠。以二十八歲取得博士學位後開始還款推估,最晚可延至七十二歲、分四十四年才還清學貸。

馬英九昨召開「青年安心就學」記者會,宣示放寬弱勢學生學貸還款條件。以大學生借八學期共四十萬元學貸、百分之一點八三借款利率計算,現行還款期限可申請延長為一點五倍,等於八學期借款分十二年償還,每月需還三千零九十七元;明年二月一日起期限延為兩倍,八學期借款可分十六年還,每月還款降為二千四百零五元。

提高申貸生活費

申請緩繳門檻也放寬。現行規定畢業後一年開始還款,但若月薪不到二萬五千元或低收入戶可申請緩繳,將放寬為月薪不足三萬元、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均可申請,每次延緩一年,共可申請三次。另為避免忙於打工而影響學業,低收入戶學生可申貸的生活費,從現行每月六千元增為八千元,另讓中低收入戶學生每月可申貸四千元生活費。

身故則政府負擔

教育部長吳清基說,目前每年約八十萬人申請學貸,由政府補助利息三十多億元,放寬還款條件後,預計每年政府增加六億元利息支出,將由教育部預算勻支。若因利率過高或預算未增加,造成教育部還款困難,將與負責學貸的台灣銀行協商延後還款,不會排擠其他教育經費,他強調:「教育部債信很好,學生學貸不還的狀況也越來越少。」
依放寬條件試算,若弱勢學生二十八歲取得博士學位,也符合延長還款期限、申請緩繳等資格,將可分四十四年還學貸,最晚七十二歲還清。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說,若申貸人與擔保人在還完學貸前就身故,將由政府負擔剩餘還款,不會債留子孫。
曾任台灣大學學生會長的首投族國政觀察團總團長陳乙棋認為,總統大選前拋出學貸新制,明顯是想吸引首投族,但借款越多、利息越多,延長還款年限只是「延長死亡時間」。

盼建立學貸代償

北市家長成長協會理事長林文虎也指,政府應思考如何建立完整的學貸代償制度,同時調整大學畢業生過低的起薪,才能舒緩年輕人經濟壓力。
民進黨發言人梁文傑除質疑馬英九多次抄襲該黨主張,另要求一併解決學生父母因故無法擔任保證人,就無法申請學貸的問題。國民黨立委趙麗雲聲稱,相較國外學貸政策,台灣堪稱全球第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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